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4888-7/2023-7754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乐东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8-09 17:09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17:09
- 时 效 性:
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各会计人员: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会〔2018〕186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2023-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县2023年度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对象
我县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县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乐东县户籍或在乐东县居住的待业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乐东县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我县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面授培训内容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有关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的规定,结合参训人员所在机构的性质相应安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扫描文件下方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9日,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15:00-18:30。
(二)培训地点:培训场地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训人员规模进行选定再另行通知。
培训班为3天脱产学习,集中上课,结训时线下考核。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的通知》(琼府办〔2013〕181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教育培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培训期间受训学员食宿自理。
(二)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面授时长为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抵扣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未能全程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学员将不予学分登记。
(四)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将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五)请各位会计人员相互转告,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培训。
(六)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会计人员,报名后扫描下方的继续教育班微信二维码加入群组,培训地点将在通过本群通知。
(七)如有疑问,可咨询县财政局会计岗,联系方式:0898-85527477。
报名二维码: 继续教育班微信二维码: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